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Connor okex交易平台 2022-12-13 395 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股指期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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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居善”)提供连带担保股指期货公司。按照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要求,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归还金融机构贷款股指期货公司。按照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的相关要求,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保证合同》,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3、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包含以上两家公司的授信担保股指期货公司。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3.法定代表人:胡嘉

4.注册资本:2,033,579,072元

5.成立日期:1993年04月13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股指期货公司

7.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8.主要股东: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指期货公司

2.担保的期限: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股指期货公司

3.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股指期货公司

4.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股指期货公司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指期货公司

2.担保的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股指期货公司

3.担保的范围: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股指期货公司

4.合同的生效条件:自保证人和债权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股指期货公司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股指期货公司。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先锋居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0%股指期货公司。加上本次担保金额2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510万元(全部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21%。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股指期货公司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股指期货公司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股指期货公司,会议决议定于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指期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股指期货公司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指期货公司。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12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指期货公司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指期货公司

(3)公司聘请的律师股指期货公司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和3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指期货公司。议案5、6、7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5、6、7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股指期货公司

以上议案1、2、3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9月15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股指期货公司

以上议案7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9月15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股指期货公司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26日、12月27日股指期货公司,每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指期货公司,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股指期货公司,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22年12月27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股指期货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股指期货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股指期货公司

五、其股指期货公司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824、0755-22162708

传真:0755-22162231

联系人:胡迁、叶建初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4.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股指期货公司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5 ;投票简称:世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指期货公司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指期货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说明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5.00股指期货公司,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指期货公司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6.00股指期货公司,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指期货公司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7.00股指期货公司,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指期货公司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股指期货公司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股指期货公司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股指期货公司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指期货公司。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股指期货公司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指期货公司。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股指期货公司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股指期货公司。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未作出具体指示股指期货公司

4、授权委托人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指期货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未填报选举票数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未作出具体指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股指期货公司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股指期货公司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9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股指期货公司。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鸿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股指期货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股指期货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股指期货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授信期限1年,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归还金融机构贷款股指期货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股指期货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股指期货公司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股指期货公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股指期货公司

特此公告股指期货公司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股指期货公司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9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股指期货公司。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候选人暨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会提名以下9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胡嘉先生、陈劲松先生、朱敏女士、任克雷先生、邓峰先生、陈卫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马志达先生、郭天武先生、张建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股指期货公司。根据邓峰先生个人意愿,其不再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董事会决定增补裴书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变更后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为:胡嘉先生、陈劲松先生、朱敏女士、任克雷先生、裴书华女士、陈卫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马志达先生、郭天武先生、张建平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见附件)。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股指期货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股指期货公司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股指期货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股指期货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费用、利率和利息等条件由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股指期货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股指期货公司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授信期限1年,用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和归还金融机构贷款股指期货公司。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胡嘉先生、联席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集团执行副总裁肖家河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股指期货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股指期货公司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股指期货公司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股指期货公司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指期货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22年12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股指期货公司

特此公告股指期货公司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生,在职研究生学历股指期货公司。现任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大横琴(香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大横琴(澳门)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任期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2年10月8日。

胡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股指期货公司

陈劲松先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1964年生,同济大学管理工程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股指期货公司。1988年-1994年任职中建工程总公司。目前兼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房地产市场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先行示范区专家、同济大学校董、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终身会员、深圳市红树林湿地保护基金会发起人、终身荣誉理事,曾任第九任中城联盟轮值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联席董事长,任期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2年10月8日。

陈劲松先生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陈劲松、佟捷夫妇通过世联中国共同持有世联行29.66%的股权,陈劲松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95,586,982股股票,直接持有公司18,299,610股股票股指期货公司。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

朱敏女士,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1969年生,清华大学EMBA学历股指期货公司。1999年加入世联行,历任世联行代理事业部总经理、世联行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任期为2019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8日。

朱敏女士通过深圳众志联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7,109,114股股票,其个人直接持有公司1,752,942股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股指期货公司

任克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0年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本科学历股指期货公司。任深圳市工业设计协会会长、深圳市设计与艺术联盟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任期为2019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8日。

任克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股指期货公司

裴书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生,研究生学历股指期货公司。现任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裴书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股指期货公司

陈卫城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研究生学历股指期货公司。现任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陈卫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股指期货公司

马志达先生,中国国籍,持有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1974年生,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学位股指期货公司。现任东西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礼达联马(珠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澳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澳门泊车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统计咨询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澳门中华总商会青年委员会主任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2年10月8日。

马志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股指期货公司

郭天武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高端智库中山大学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首席专家股指期货公司。目前兼任中华司法研究会特约研究员、广东省粤澳合作法律咨询委员会粤方专家、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20年9月18日至2022年10月8日。

郭天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股指期货公司

张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股指期货公司。张建平先生自1991年7月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任教,曾任会计与财务管理学系主任、国际商学院副院长,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资本市场与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目前还担任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平先生曾担任北京大学国发院、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长江商学院、东北财经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和德克萨斯大学(美国)等十余家大学的EMBA“高级财务管理”客座教授,曾获得10项国家级或省部级荣誉和4项校级荣誉,出版(包括合编)16本著作,发表了二十多篇科研论文,主持过两项省部级课题,参与七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和部委委托项目。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19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8日。

张建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况股指期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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