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期货公司。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北京期货公司。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北京期货公司。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远程通讯会议时间:2023年1月4日下午14:00北京期货公司。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4日北京期货公司,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1月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北京期货公司。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23年1月4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北京期货公司。
2、召开方式:远程通讯方式结合网络投票北京期货公司。
3、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8日北京期货公司。
4、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期货公司。
5、主持人:董事长吴珺女士北京期货公司。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期货公司。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名,代表股份79,755,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26.65%北京期货公司。其中出席远程通讯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71,853,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24.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名(包含参加远程会议但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代表股份79,755,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26.6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期货公司。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展开全文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北京期货公司了投票表决: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北京期货公司。
1、表决情况:
同意77,848,4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61%;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5%;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4%北京期货公司。
其中北京期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703,6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7.85%;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0.86%;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29%北京期货公司。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北京期货公司。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北京期货公司。
1、表决情况:
同意77,848,4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61%;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5%;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4%北京期货公司。
其中北京期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703,6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7.85%;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0.86%;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29%北京期货公司。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期货公司。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北京期货公司。
1、表决情况:
同意77,848,4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61%;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5%;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4%北京期货公司。
其中北京期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703,6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7.85%;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0.86%;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29%北京期货公司。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期货公司。
(四)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北京期货公司。
1、表决情况:
同意77,848,4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61%;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5%;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4%北京期货公司。
其中北京期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703,6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7.85%;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0.86%;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29%北京期货公司。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期货公司。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北京期货公司。
1、表决情况:
同意77,848,4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61%;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5%;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4%北京期货公司。
其中北京期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703,6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7.85%;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0.86%;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29%北京期货公司。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期货公司。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北京期货公司。
1、表决情况:
同意77,848,4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61%;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5%;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4%北京期货公司。
其中北京期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703,6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7.85%;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0.86%;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29%北京期货公司。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期货公司。
(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北京期货公司。
1、表决情况:
同意77,848,4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61%;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5%;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4%北京期货公司。
其中北京期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703,6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7.85%;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0.86%;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29%北京期货公司。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期货公司。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北京期货公司。
1、表决情况:
同意77,848,4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61%;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25%;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4%北京期货公司。
其中北京期货公司,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6,703,692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7.85%;
反对1,796,129股北京期货公司,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20.86%;
弃权110,700股,占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29%北京期货公司。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期货公司。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北京期货公司。
2、律师姓名:吴金凤、唐雪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北京期货公司。
五、备查文件
北京国枫(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期货公司。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4日
本版导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