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长春分行收80万元罚单,涉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不审慎
11月2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下称工行长春分行)被罚80万元,4名责任人被警告工行贵金属业务卡。
具体而言,工行长春分行因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不审慎;对其分支机构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被罚工行贵金属业务卡。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部分)负责,邸迪(时任工行长春分行银行卡中心总经理)、杨铭(时任原工行长春同志街支行副行长)、孙雷(时任工行长春泰东支行副行长)、曹嘉宁(时任工行长春泰东支行副行长)均被警告工行贵金属业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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