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项目厂房工程申请退还项目保证金的公示
合江县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厂房工程,已于2023年2月24日竣工验收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施工单位承诺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不存在拖欠行为,申请退还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30天(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13日)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
在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如发现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持有关证据材料向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
联系人:李松涛,电话:0830-5240233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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